美國東部時間2019年7月2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了一項新的規定,要求所有外國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訴訟的當事人指定美國執業律師代理其在美國的商標業務。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日宣布新的商標規則,要求外國申請人和注冊人指定美國執業律師。
該要求適用于所有美國境外的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包括個人和企業)。這些申請人、注冊人和美國商標事務當事人必須指定美國執業律師代表他們在 USPTO 處理所有商標事務。
此外,作為代理人的美國許可律師必須良好信譽,并提供其律師會員資格信息。
該新規將于2019年8月3日正式生效。
(USPTO官方通知原文)
內容解讀
01 - 外國注冊商標申請人該怎么辦?
如果您是外國人,則需要使用美國許可的律師向 USPTO 提交與商標相關的提交內容。此要求也適用于所有加拿大申請人,注冊人和當事人。
02 - 外國注冊的申請人是否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向 USPTO 提交申請?
一般來說,沒有。
您需要獲得美國許可的律師代您申請:
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Plus 申請表。
所有與申請相關和注冊相關的 TEAS 提交。
以紙件形式提交或使用商標審判和上訴電子系統(ESTTA)提交的材料均受相同要求的約束。
03-如果我的提交早于這條新規則怎么辦?
1、商標申請和注冊
如果美國執照律師以外的其他人在本新規則生效之前向 USPTO 提交了您的申請,并且該提交在其他方面可以接受,則提交將被接受。
但是,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在本規則生效日期之前發布了辦公室訴訟,如果您在此規則生效之后作出回應,則需要指定一名律師。
2、商標審判和上訴
對于沒有美國執照律師代理的外國人,董事會將暫停訴訟并發出命令,要求您在訴訟程序中讓美國執照律師代表您。
04 - 美國商標新規或將導致注冊費用上漲?
據專業人士表示:
USPTO的這一新規定會直接導致商標注冊的費用上漲。
原本的商標申請過程有很多是有國內機構直接辦理,而8月3日以后,國內代理機構也必須找美國注冊律師辦理商標注冊,多了這一中間環節,整個行業的商標注冊費用必定會有所上漲。
這項新規定將于8月3日生效,如果你的美國商標申請在生效日前,該提交將被接受。但如在生效日后答復審核意見的,則還是需要指定一名美國律師。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商標申請目前還在審核階段的,請盡快指定一名美國律師代理你的商標案件。如未指定,后期可能會導致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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