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公司注冊完成后,每年需進行公司年審和做賬報稅工作。
塞浦路斯公司年審
公司成立后第一次年審需要在18個月內進行。
從第二次年審開始每12個月進行一次;
塞浦路斯公司報稅審計
1、公司需上交以官方語言希臘語書寫的財務報表。
這些財務報表需每年上交,但是第一年公司的財務報表上交時間可從公司成立其延至18個月。
公司在擁有子公司的情況下,并且在國際財政報表標準和塞浦路斯公司法第113章142條合并沒有異議后,需在企業監管局對其綜合財務報表進行歸檔。
2、公司需在每一年向塞浦路斯稅務局上交稅務申報單。
1)稅務申報單需和受審后的獨立財務報表(非合并)相吻合。
2)若公司沒有子公司或者其公司的子公司屬于非合并標注,一系列單一審計過的財務報表就能滿足雙方的法定義務。
3)然而,對于需合并的公司要求準備一系列公司注冊所需的綜合財務報表和一系列需交付費稅務局獨立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