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萊國家富裕,宏觀經濟穩定,財政狀況良好,是東盟國家中人口最少但又是經濟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其富有程度僅次于新加坡,是個以原油和天然氣為主要經濟支柱的國家。
文萊政府于 1975 年頒布投資促進法,2001 年在該法基礎上頒布新的投資促進法令,延長了對部分鼓勵投資產業的稅收優惠期。
1、稅務優惠。
文萊工業及主要資源部更進一步列出十大項工業,以及這些工業所生產的產品都屬于先進工業和先進產品而得到稅務優惠,先鋒產業包括如下:
◆食品制造(各類食品及各種罐頭、飲料和其他包裝食品、加工清真食品);
◆藥品制造(各種藥品,維生素丸,糖漿等);
◆建筑材料(水泥、攪拌混凝土);
◆鋼鐵材料(鋁材板,軋鋼設備、金屬板材等);
◆化學工業(廢料、殺蟲劑、防銹劑、殺菌劑、凈化劑、各種清潔劑、工業用氣體等);
◆造船(船的修理及保養);
◆造紙(薄紙、餐巾紙);
◆紡織生活制造(各種服裝、家具、玻璃、陶瓷、玩具);
◆公共服務業:宰殺、廢品處理工業
◆塑料及合成材料、工業電氣設備、供水設備、非金屬礦產品的制造。
先鋒產業的免稅期 |
出口型生產企業免稅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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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金額 |
免稅期 |
企業身份 |
免稅期 |
50-250萬文元 |
5年 |
非先鋒企業 |
8年 |
250萬文元以上 |
8年 |
先鋒企業 |
6年 |
高科技園區內 |
11年 |
續期 |
不超過11年 |
免稅期延長 |
每次3年,總共不超過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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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免稅期延長 |
每次5年,總共不超過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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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自開始進出口業務之日起可獲得 8 年的免稅期:
◆從事合格制成品或文萊本地產品國際貿易的年出口額超過或有望超過 300 萬文元;
◆從事合格商品轉口貿易的年出口額超過或有望超過 500 萬文元。
2、豁免繳稅。
文萊已經與巴林、中國、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科威特、老撾、馬來西亞、阿曼、巴基斯坦、新加坡、英國和越南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所得稅可以按比例免除,課稅扣除只針對本地公司。此外國家提供內部互免優惠,但優惠額不能超過文萊稅率的一半,此優惠提供給本地及非本地注冊公司。
除此之外,投資先進工業產品的公司進口建廠的材料、機械,以及生產原料(只要文萊沒有的),也可豁免繳稅。
3、稅的管理。
①稅的支付。經估定的稅一般在收到估定通知后3個月內繳納。
②稅的申報。納稅年度是日歷年度。
有限公司需提供收入申報書。征稅人頒發有限公司征稅估定書。征稅估定以上年納稅額為基礎。
文萊總體關稅稅率很低,東盟成員國產品的關稅稅率大部分在 0-5%之間。對食品類及大部分建筑材料和工業機械免征進口稅,電器類商品及香水、化妝品、地毯、珠寶、水晶燈、絲綢、運動器材等征 5%的進口稅,汽車征收 20%的進口稅(目前已改為同等稅率的消費稅) ,煙和酒精飲料適用特別稅率。文萊工業政策是鼓勵發展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型工業。
文萊對華直接投資主要以在文萊金融中心注冊的離岸公司在華投資為主,截至 2013 年 12月累計實際對華投資額為 25.5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