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注冊香港公司的內地投資者,是用香港公司為內地公司或產品做品牌包裝等用途的,因此在整個財政年度內未發生任何業務,更未開設銀行賬戶,為了節約職能部門和董事的時間,可以考慮做香港公司業務不活躍報告。下面和大家介紹不活躍香港公司注冊的一些情況,以供參考。
1、香港公司如何宣布處于不活動狀態
如果一家公司在一段時間沒有發生任何有關會計交易,并且在可見的將來不會發生任何有關會計交易,那該段期間即不活動,而該公司可以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DORMANT COMPANY)。
如果香港公司希望申請成為“不活動公司”,公司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并通過特別決議案,授權公司董事簽署并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法定聲明,聲明公司會從某個特定日期開始,成為“不活動公司”。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第5條,香港公司可通過一項特別決議,宣布香港公司處于不活動狀態,并向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交付該決議登記。
2、香港公司由何時起屬不活動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如通過一項特別決議宣布香港公司處于不活動狀態,該香港公司將會自以下日期起,處于不活動狀態:該特別決議交付公司注冊處處長的日期或該項特別決議指明的較后日期。
3、不活動香港公司擬進行交易需提交周年申報表
如果一間香港公司向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交付一份特別決議,宣布香港公司在今年擬進行一項會計交易并恢復活動,則該香港公司特別決議中的日期不再是不活動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第42日或之前,則該公司仍須交付今年的周年申報表。如不活動公司進行任何會計交易,該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動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的豁免亦自該會計交易的日期起停止。
4、不活動香港公司的會計交易
會計交易就公司而言,指《公司條例》第373條規定須記入該香港公司的會計紀錄的交易,但不包括因支付任何條例規定該公司須支付的費用而產生的交易。
5、香港公司不活躍報告
香港公司做了業務不活躍報告后,政府將會在說明的年限內不再發送稅單給此公司,這個期限通常由公司董事按照公司的運營情況決定。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在此期限內,香港公司發生了實際業務或者公司賬戶內有資金進出,是需要及時告之我們,由我們為您安排這一財政年度的稅務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