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注冊好香港公司后,可能會通過香港公司來打造品牌,這時就需要注冊一個專有商標,來為企業(yè)做宣傳。商標在國內有兩種商標注冊標志‘TM’和‘R’,那么香港公司注冊tm商標就可以使用了嗎?
細心的投資者會發(fā)現,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通常會標注“注”或者“®”標志,還有一些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標注有“TM”。他們是什么意思?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中國商標法律中并沒有規(guī)定“TM”標志,也沒有提到允許企業(yè)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可以在標注TM的情況下使用該商標。這個道理很簡單,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是告訴申請人商標局受理了這個商標申請,但不代表商標已經通過審查。如果存在侵權行為,一樣會觸碰法律。
香港方面也一樣,香港公司注冊中商標打上‘TM’就可以使用是不符合國內商標法的。假使他人注冊了一模一樣的商標,也會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但對方在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就可以標注TM使用的話,豈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商標權了?
相比“TM”來說,“®”和“注”,這樣的標志才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注冊商標的標志,表明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并審查通過,拿到了商標注冊證書,成為合法注冊的商標。
“®”是英文register注冊的開頭字母,即注冊的意思。帶®標志情況下,任何企業(yè)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很多投資者會選擇tm商標,那么我們香港公司注冊tm商標可以使用嗎?可以使用,不過有一定的風險,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
1、香港公司在申請tm商標之前沒有做檢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這塊可以委托卓信查冊);
2、雖然做了查冊,但是查冊后的香港公司和國內公司不是一套商標系統(tǒng),有漏檢的情況;
3、即使做了查冊,商標局的數據庫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標已經申請,但是還沒有來得及錄入數據庫),在窗口期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
可見,香港公司使用tm商標,可能一直都沒有任何問題,因為商標是唯一的。但企業(yè)也可能遇到風險,如果運氣不好,申請注冊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最后商標注冊沒有成功,而商標審查過程比較長(目前大概需要1年左右時間),將浪費大量的時間用于等待,得不償失。
以上香港公司注冊tm商標的使用問題和風險介紹,卓信建議投資者在香港商標注冊時,一定要進行細致的商標查冊,以避免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被搶先注冊的情況發(fā)生。
>>>延伸閱讀: